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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微黑花】一个陌生男人的来信{一发完}

盲狙高考全国卷一(并不像)
瓶邪,微黑花
ooc慎入,人物属于三叔,ooc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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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起灵今天收到了一封信。
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人会寄信给他,或者说,他非常好奇为什么有人会知道他在这里。
汪家人在很久以前就消失了,他不觉得什么人还会来追踪他的去处。 曾经有很多人锲而不舍的去记录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但那都是他们的执念或宿命趋势。
现在这一切都消失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都没有了意义。张起灵的意义在很早以前就失去了应有的重量,连同张家和汪家一切土崩瓦解。
可是就在他产生了一种他只不过是一个活的久一点的普通人的时候,有人给他寄来了一封信。
这是一封没有署名的信,信封上准确的写出了他的地址和收件人——张起灵。
很普通的牛皮纸信封,信上的字迹却很有特色。凌厉的瘦金体,一笔一画透露着不显山露水的锋芒,似乎可以想象这个字的主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张起灵端详了他的名字很久,久到似乎他已经不想打开这封信。他冥冥之中有一种预感,这个寄信人对于张起灵这三个字笔画的熟练程度,要远胜于他。
他还是撕开了信封,展开信纸。
信纸很厚,他用手磨碾着纸,很好的纸质,有淡淡的檀香。
上书:
“张起灵
展信佳
你可能并不记得我是谁,就姑且让我称呼你为小哥。
我只是你漫长生命中的一个擦肩而过的人,你不必因这封信去寻找些什么,你也不必回忆我是谁。”

张起灵目光扫到“小哥”上,他觉得自己记忆深处翻滚着,那是一种陌生的熟悉感,他觉得自己要想起些什么,但仅此而已。
这只是一封无关紧要的陌生来信,来自一个陌生人。他忘记了太多的事,在漫长的岁月中他实在不必去追忆每一个过客。有的人和事实在是太重了,而他的命太长,他无法再负重前行。
他的目光向下扫去,出于对写信人的尊重,他觉得自己应该读完。

“我第一次见到你,仅仅是一个擦肩,如果我知道我看见你的那一眼意味着什么,我想我应当会用更慎重的目光凝视你,但是我没有。虽然在后来的很多年里,我也无数次用那样的目光注视你,但我始终觉得,一个人看另一个人的第一眼,意义是不一样的。
小哥,我们并肩三年,离别十年,之后又共同度过三年的岁月。可是我知道,我们终究有一天不得不去告别。
对于你来说,三十二年可能还不及你生命的十分之一,但是对于我来说,三十二年,足以概括我的这一生。概括我最疯狂的荣耀,最贪婪的虚妄,最漫长的守望和最隐秘的情思。
我曾在墨脱的夜里,凝视着你的雕像。从廊亭到雕塑有七步,每十分钟新雪就会盖过雪上的任何痕迹。无论是背负数代人性命的算计,还是随意留在雪地上的脚印,在那样的雪面前,没有任何区别,都不过是飞鸿踏雪泥。
但当晨光透过雪夜,洒在你我的身上时,我觉得你真的坐在那里。
寺里的小喇嘛懂一点汉语,他总会问我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有一次他问我,‘欢喜’和‘喜欢’有什么区别?
我那时坐在石阶上,脚边是一碗凉透了的酥油茶,叼着一根没点的烟。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这个问题,但我明白,只要我说,他都会相信。
于是我告诉他,‘见到喜欢的人,自然会欢喜。’
他又问我,‘喜欢’和‘爱’有什么区别?
后来这个问题被很多无聊的小青年探讨过,在他们还不明白‘喜欢’和‘爱’的年纪,他们总喜欢深究一些他们无法理解的命题。曾经有一个被奉为真理的答案说,‘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我却从来不这么认为。
‘喜欢是看着一个人走来,爱是目送那个人远去’,这是我给那个小喇嘛的答案。
现在想想,似乎我的回答和那些小青年的答案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那个小喇嘛应该什么也没有听懂,他只是盯着我,嘴里叨咕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藏语。
可是小哥,你知道吗,如果有人五十年之后再问我同样的答案,我的回答依然是一样的。”

张起灵心中默念着“喜欢”二字,妄图寻找信中所诉的情感。但很显然,这是一位“张起灵”无法理解的。
他的手可以感受到信纸背面凹凸不平的痕迹,纵然纸上的瘦金体整齐如一,凭他的眼力,他可以看出这封信非一日所写成,甚至前后相隔数年。
似乎写信的那个人停停写写,也许他还有更多的话想说,但纸上寥寥数言,那人却选择言止于此。
张起灵知道自己失魂症肯定发作过,但对于他以前依稀的回忆来说,现在的生活似乎是过于安稳,像是有人精心安排过。也许是这位寄信人的手笔,也许这只是个偶然。
无论这个人和他有着何种联系,这都不重要了。
他翻到另一张信纸。

“你也许会好奇,九门为何面目全非?汪家为何土崩瓦解?
这的确是因为我。
这些年九门后人,日子都不太好,与汪家一局,已尽消耗他们太多气运。
我曾有一个九门的朋友,他说,‘我们这一生,一报还一报,算计了多少,最后都会在命里以某种形式还回来。’
无论是老九门,还是新九门,大概都逃不出这个命定的东西。这一代九门,与其说是绝于人,不如说是绝于己。
我去过古潼京,在荒沙与落日间,一个自称‘算命’的朋友,也跟我说过同样的话。
‘放下了太多东西的人,也拿不起太多的东西。’我记得他说话的时候墨镜反射的阳光,绚烂而又悲凉。我也记得他的表情,那是一种十分遥远的悲伤,遥远的不似人间。
有时候我觉得,他和你才是一种人。
那一天,他和我说了很多他的故事,凉薄的口吻,好像这个故事不属于他。他喜欢过一个人,那个人也喜欢他,但是他们不能在一起。
我问他那个人是谁。
他只是说那个人很好看,有好看的眼睛,有好听的声音,人也聪明的不像话。如果可以,他想把那个人娶回家,在北京的四合院里,好好过日子。
其实我知道,只要这个人不顾一切的想去做一件事,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但是他告诉我,‘喜欢和爱,在一些事情面前,是没有用的。如果你足够爱一个人,就不该逼他拿起东西,你要替他放下。’
我想他是对的。这个人多多少少也算我半个师傅,他教过我怎么样活下去,也试图教我怎样活着。而在喜欢一个人这一点上,我和他很相似,所以我学了会目送,我也学会了放下。
我那天下午,就着斜阳与黄沙,抽了一整包烟。沙硕和烟雾在我眼前缭绕,我竟然觉得有一种特殊的浪漫。
我好奇他喜欢那个人哪一点,他说他最爱那个人的薄情寡义。我又问他是否还记得那个人吗?
他把嚼着烟叶吐出来,答道‘不记得了,长什么样也忘了,声音也忘了,就只记得他身上的香味。’
他还是因为那个人死了,死在了不知道哪个墓里,眼睛瞎透了,腿也残了,尸体都找不到了。本来早就金盆洗手,非要走这一遭,说是要还他的业报。
直到他死了之后,我才明白他那天故事里的那个人是谁。
我才知道,海棠是无香的。
但都是埋到半截黄土里的人了,有的事发生了,也没有悲伤的力气了,只是觉得可悲而已。
他们是这样,我也是这样,但我不希望你是这样。”

张起灵觉得很茫然,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陌生人为什么字里行间絮絮叨叨这么多别人的故事。写信人自己的话,在每一个字句中都呼之欲出,却又不肯多言。
他敢肯定,自己曾和这个陌生人有过一些过往,但他和很多人的命运都有过纠缠,到最后他还是他自己,别人也还是别人。
“都不重要了,”他想,张起灵的使命消失了,他之于那些人,不过是个陌生人。
窗外的鹧鸪叫了一整天,他忽然觉得鹧鸪声有点耳熟。
鹧鸪,雨声,还有泥土潮湿的味道,在他的大脑中扩散开来,也许这和寄信人有关。
也许写信的这个人也有着好看的眉眼,他雨天会在家里炒酱油炒饭。当鹧鸪在窗外叫的时候,他的唇会擦过他的唇,而他们躺过的地方,有泥土的芬芳。
他想把这封信读完,然后过往种种,到此为止。

“我想和你说很多话,但落到纸上,反而不知道说什么了。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死了。我用了十七年来写这封信,只是想告诉你,有一个人曾以这样的目光注视过你。
我的骨灰会被撒在墨脱、古潼京和长白山。因为你总有一天会去到这三个地方,无论是何种理由,何种情形。
你会成为别人的小哥,我却不会再是那个天真了。
只要你踏上那片土地,呼唤我,哪怕我被禁锢于棺椁,我也会凭着执念,生出一股力量来走向你。
但是我知道你不会呼唤我的。如果我走向你,你会用你的手指伸向我的脖子,然后再一次杀死我。这样对你太残忍了,我不要这样的见面,也不要这样的结局。
所以我选择成为一捧灰。
在墨脱,我是山巅上的雪,在你仰望群山的时候落在你的眉宇之间;在古潼京,我是海子里的沙硕,在风沙中掠过你的脸颊;在长白,我是青铜门上的尘,你看着它时,我也看着你。
我一生的力气,也只能到这里了。
谢谢你肯读完我这个陌生人的来信,也谢谢你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再见吧,小哥。总会再见到的,迟一点,早一点,总有机会的。到时候我们再重新认识,也算一桩美事。”

张起灵的拇指蹭过落款的时间,二零三五年,很久很久以前了。
他读完这封信,觉得脸上湿湿的,可是并没有眼泪滑过。他将信折好,放回信封,丢进抽屉最深处。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窗外的鹧鸪又啼了一声,他的脑海中猝然闪现过一张脸。干净,纯粹,天真无邪。
他熟悉那张脸,但是他不知道在这个时刻他为什么会忽然想起。张家人从来不做无用的事情,连思维都是一样。
“张海客而已。”
他自己向自己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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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鹧鸪为杭州常见鸟类

的确是老吴写给老张的遗书,老张完全失忆
甜甜虐虐,就这样吧……
轻拍……
求心心手手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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